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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关于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的意见》

发布日期:2026年4月15日 来源: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农业农村部 文号:人社部发〔2026〕23号

一、政策背景

为进一步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,加快形成双向流动、互融互通的统筹城乡就业格局,促进城乡劳动者高质量充分就业,人社部、发改委、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本意见。

二、主要内容

1. 统筹城乡就业机会开发

拓展县乡就业空间,挖掘消费新业态就业机会,开发基层就业岗位,促进劳动力在城乡间双向流动。

2. 统筹城乡均等化就业公共服务体系

健全城乡就业公共服务体系,强化跨区域劳务对接与就业信息匹配,因地制宜培育特色劳务品牌。

3. 统筹城乡培训资源配置

打造统筹城乡的培训模式,提高职业培训针对性,提升城乡培训效果,推行"岗位需求+技能培训+技能评价+就业服务"四位一体培训模式。

4. 统筹城乡劳动者权益保障

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,保障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益,完善社会保险制度。

三、对灵活用工的影响

  • 打破城乡就业壁垒,促进劳动力自由流动
  • 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常住地享受就业服务
  • 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
  • 研究制定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措施

四、政策目标

到"十五五"时期末,劳动者城乡就业渠道进一步畅通,城乡就业服务、职业培训资源进一步均衡,城乡公平就业环境进一步改善,更好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