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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残疾人托付安置典型案例》
一、背景情况
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,以老养残、老残一体、一户多残等家庭数量增多,监护断层、照护乏力、财产失管等问题日益突出,需要系统研究和应对。
二、典型案例
案例一:广州"社会组织监护+提存公证"模式
由社会监护服务中心担任监护人,公证处担任财产管理人,实现"管钱"与"管事"分离。
案例二:无锡"民政兜底、信托架桥"模式
民政部门下属单位作为监护人,信托公司负责财产管理,保障资产保值增值。
案例三:上海"遗嘱指定+社会组织监护"模式
通过遗嘱指定社会监护机构,尊重被监护人意愿,支持回归社区生活。
案例四:成都"居委会监护+信托"模式
社区居委会担任监护人,信托公司管理财产,搭建多方协作平台化照料模式。
案例五:北京"营利法人突破性监护"模式
法院指定营利法人担任监护人,突破配偶作为第一顺位法定监护人的常规。
三、对残疾人家庭的影响
- 为残疾人家庭提供可参考的托付安置方案
- 解决监护断层、照护乏力、财产失管等问题
- 保障残疾人长期稳定的生活和照护
- 为各地开展托付安置工作提供实践案例